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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建设工程争议的新途径-仲裁
23568次2014-10-1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给我们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很大变化,对于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经济纠纷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选择仲裁条款作为争端解决方式。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优质、公正、高效办案,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仲裁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一、仲裁实行专家仲裁,内行裁决,当事人服气。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且专业性较强,以往在法院进行诉讼,往往审理时间较长,要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若遇有建设工程造价或工程质量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则需要更长时间,而且案件审理结果不可预测。而仲裁实行的是专家断案,仲裁员均是由法律、经贸、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等各方面具有相当专业知识技能的专家、学者担任,他们具有较高的学识修养、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专业功底,对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能够做到明辨是非,公正断案,保证了办案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可以聘请全国范围内的各种专家作为仲裁员,从而使当事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择自己信赖的专家或有影响的仲裁员进行仲裁,从而保证了仲裁裁决的权威性。

二、仲裁采用一裁终决,高效快捷,解燃眉之急。

当今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效益,面对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经济纠纷,当事人往往需要的是“当机立断”。过去我们在遇有经济纠纷时,企业常常首先找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者委曲求全,一味求和,但常常难以得到解决并且延误时效,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实在迫不得已才会到法院进行诉讼,而法院诉讼程序一般较为复杂。施工企业不少案件都属于催收工程款类型,被告往往为了拖延时间,常常用尽法律所赋予的各种程序及手段,一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长时间拖延,致使被告早已将财产转移,判决成了一纸空文,而施工企业则被弄得筋疲力尽。因此,迅速而快捷地解决经济纠纷成为企业的迫切需要。而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及时快捷,一裁终局,四个月内结案,仲裁协议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避免了上诉程序,从而大大节省了办案时间。

三、仲裁程序灵活,独特实用,化干戈为玉帛。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方式极为灵活,开庭时间、地点、方式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庭审模式也不象法院那么对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之外,一般都是公开审理,而仲裁则不同,仲裁法规定仲裁案件开庭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双方都愿意公开审理,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仲裁庭由三人组成,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作为边裁,首席仲裁员一般由仲裁委指定,这就为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化解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体现了仲裁以查明事实、化解矛盾为目的,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

例如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商品房纠纷司法解释后,很多购房业主都针对开发商提出了维权索赔仲裁。仲裁庭在审理这类案件过程中注意到,原来房地产市场管理不甚规范,很多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另外也有部分购房业主提出的要求过高,因此仲裁庭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十分注意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坚决公正裁案,不偏不倚。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仲裁庭辅以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一方面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保障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了双赢。

四、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发起设立的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有利于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当前国内建筑行业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价、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情况较为普遍,而施工企业出卖、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情况依然突出,政府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整个建筑行业诚实守信的自律机制尚未形成。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本身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设计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参建单位众多、施工情况复杂等特点使得建设工程领域的经济纠纷频频发生。

建筑业目前存在的上述问题急需另辟蹊径并找到一种新的解决方案。对此,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发起设立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该评审中心的设立为华中地区建设工程纠纷的减少和解决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即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将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有关争议提交事先选定的争议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由评审组提出解决建议或作出裁判,这就使得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依托其自身先期介入、处理及时、专家性强、程序灵活、费用低廉等特点,从而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争议,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纠纷的解决成本,同时还可以有效督促工程承发包双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目标顺利实现。毫无疑问,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的成立和运作必将有利于规范工程管理、有利于推动工程承发包双方顺利履约、有利于妥善化解双方所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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