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09-05
公司开展安防工作综合大检查 落实建设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12079次2009-05-31


  2009年5月18日至5月21日,由公司总经理应志刚,副总经理余昌圣,安全生产部经理李文生带队,带领安全生产部全体人员对在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结合“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起重设备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按照《JGJ59—99》检查标准和公司文件规定进行,检查组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采取先现场检查,然后组织现场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讲评,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检查组认为,轨道二号线长青花园车站工程、东湖高新国家大学科技园光电子创新中心一期、华工东十科研楼1期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起重设备、消防设施状况较好。同时指出少数现场还存在如下问题:责任制落实不明确,隐患整改力度不大,施工过程的安全资料不齐全。检查中应总明确要求,自营工程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现公司制定的目标,没有任何理由落在后面,否则安全生产就不可能真正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部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起重机械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高度重视现场消防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场会上项目经理现场表态,按照公司要求尽快落实整改,分包负责人也表示要积极配合总包项目部的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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