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09-06
收购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的情况通报
13415次2009-06-02

为了切实解决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个人股(原柜台流通股)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金融办《关于<武建集团关于解决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和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武建集团收购原柜台流通股的批复》的精神,武建集团委托公司的法人股股东武汉长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公司”)对公司的个人股进行收购。现将收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收购前,公司个人股为604.8万股,个人股户数为3014户,全部股权的指定托管机构为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长隆公司于2007年2月8日与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签订协议,委托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全权办理收购公司个人股的有关事宜。


  二、长隆公司和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在《长江日报》(第2版)上正式刊登收购公告,收购期限为2007年3月1日~4月15日。


  截止到2007年4月15日,收购户数为629户,占个人股总户数的20.9%;收购股数为2281134股,占个人股总股数的37.7%。


  三、鉴于部分个人股股东因信息传递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收购事宜,为了妥善完成收购工作,长隆公司和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再次在《楚天都市报》(第4版)上刊登收购公告,决定适当延长收购时间。


  四、鉴于公司个人股收购工作已在媒体上进行了两次公告,自第一次公告载明收购截止日(2007年4月15日),收购期限已延长2年时间。因此,武建集团和长隆公司决定自2009年6月15日起,停止收购公司个人股。


  截止到2009年4月15日,收购个人股户数为1147户,占个人股总户数的38%;收购股数为3207906股,占个人股总股数的53%。


  目前,个人股股份为284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0.9%,个人股户数为1867户;这部分个人股股东仍依法为公司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及履行股东的义务。长隆公司将收购的个人股转为法人股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30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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